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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一监狱 “特殊接见室”竟成“红灯区”

2001-03-2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湖南省邵东监狱为方便犯人夫妻团圆,利用一间与监舍连为一体的房子,开设了收费的“特殊接见室”。

按有关规定,进入“特殊接见室”的人应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接受检验,并办理登记手续。但这里凡进入该监区“特殊接见室”的妇女与犯人共宿,不需要任何证明,只需按白天同宿一次交费50元,同宿一晚交费100元的收费标准付款,即可随便与罪犯在“特殊接见室”同宿。一些罪犯或刑满释放人员还充当“皮条客”,介绍卖淫女到“特殊接见室”卖淫,一些有钱的罪犯公然在这里“嫖娼”。甚至一些监狱管理人员也充当了“皮条客”。“特殊接见室”一时被戏称为监狱内的“红灯区”。

去年10月,一篇反映这一问题的内参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,要求严肃查处。日前,该监区监管人员杨益寿等7人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3年。上述被告人不服判决,已上诉。

(《生活日报》2001.3.20吴湘韩 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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